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直部门权责清单公布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17〕245号)精神,经市政府审核确认,市审计局保留权责事项三十六项,具体为:行政处罚十六项、行政强制一项、行政监督检查十一项,其他权责事项八项。各责任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和行政权力,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致我局权责事项发生改变的,我局将提出调整权责清单事项的具体要求,按程序报请市审改办研究审核确定后再作调整公布。
附件:宁德市审计局权责清单
宁德市审计局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