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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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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蕉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8年02月28日 16:19:00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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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宁区政〔2018〕2号)。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八条相关内容规定和宁德市人民政府禁火令工作要求制定了规范性文件。

  二、适用范围

  蕉城区境内。

  三、时间起止

  自2018年2月13日起至2018年2月22日为止。

  四、工作要求

  宁德市蕉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督查组,促进工作开展;各乡镇(街道)组织力量,及时公布,张贴到村(居),同时,加强巡逻检查,杜绝火源隐患,依法严肃查处违章用火,确保安全。

  宁德市蕉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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