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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发2018年度消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分解方案的通知

宁质监稽〔2018〕60号
来源: 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 2018年06月11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省特检院宁德分院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8年度消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的通知》(宁政文〔201887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明确了局2018年度消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根据通知要求,经党组研究,分解明确局责任目标、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具体任务及责任如下: 

  1.本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存档备查。 

  责任部门:办公室 

  责任人:余深荣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督促落实各项消防保障措施。 

  责任部门:稽查支队 

  责 任 人:陈   

  3.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 

  责任部门:特安科 

  责 任 人:江永辉 

  4.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加强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 

  责任部门:特安科 

  责 任 人:江永辉 

  5.依法对列入特种设备管理目录的消防压力罐的设计、制造实施安全监察。 

  责任部门:特安科 

  责 任 人:江永辉 

  6.对生产环节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稽查支队 

  责 任 人:陈   

  7.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加强生产领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 

  责任部门:监督科 

  责 任 人:周   

  8.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行业、系统教育培训内容。加强指导本机关单位、下属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年内至少开展2次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责任部门:办公室 

  责 任 人:余深荣 

  9.落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部署的其他消防工作,并结合局各科室职能进行分工、督促落实。 

  责任部门:稽查支队 

  责 任 人:陈   

  年底,稽查支队将根据市政府、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安排,扎实落实消防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及要求,由稽查支队收集汇总本年度局各部门消防工作落实情况,并将履行本责任书情况向市政府作书面报告。 

      宁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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