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安置房弘晟小区装修工程
答疑纪要(二)
各投标人:
现就霞浦县安置房弘晟小区装修工程答疑纪要具体内容如下:
1. 未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找到投标函附录第2、3、7条的合同条款号内容,请就这个问题作出回答
答:投标函附录中“2、合同条款号3.7,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履约担保为中标合同价的10%;3、合同条款号3.5.2,分包: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不允许分包;7、合同条款号 15.3.1,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3 %的工程款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霞浦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