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畲族文化园凤凰广场一期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EPC)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FZCS-招(宁)2018005
本招标项目于2018年6月5日9:00时在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宁德畲族文化园凤凰广场一期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人民政府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5518.56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面积7068.56平方米,住宅用房面积8450平方米,公建设12幢3层低层联排独院式框架结构建筑,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围墙大门、消防水池及室外排水、通讯、公共用电、安防系统、绿化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88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5586.8万元(含室外配套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及评标参数
专家评委:孙叔崇,蔡裕盛,陈喜竟,阮慈清,苏春富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博亚(福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牵头人)和福建九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按国家计委、建设部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格[2002]10号的收费标准下浮15%计取;建安费报价按经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审核的预算造价下浮7.33%
项目总负责人姓名:李毅,一级建筑师执业证书注册编号:093500680
施工负责人姓名:刘茂洪,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编号:闽135101106179
总工期:315个日历天
质量: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22日。
5、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监督部门依法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要求。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金涵乡金涵村桥头下路33号
电话:0593-2689788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大广场荣华楼G幢207室
电话:0593-2826698,13030906336
联系人:
监督部门: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0593-2915173
日期:2018年6月12日